

盘前机会:无人驾驶大事件!首批L3自动驾驶车型获准入许可
据科创板日报报道,今天(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两款分别适配城市拥堵、高速路段的车型将在北京、重庆指定区域开展上路试点,标志着我国L3级自动驾驶从测试阶段迈入商业化应用的关键一步。 这次公布的两款车型,来自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 一是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可以实现在交通拥堵环境下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最高车速50km/h),目前该功能仅限在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高滩岩立交—赖家桥立交)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机场立交)等路段开启。 二是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可以实现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最高车速80km/h),目前该功能仅限在北京市京台高速(大兴区旧宫新桥—机场北线高速)、机场北线高速(大渠南桥—大兴机场高速)及大兴机场高速(南六环—机场北线高速)等路段开启。两家汽车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并通过了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下一步,两款车型将由重庆及北京两家使用主体在上述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相关部门将加强车辆运行监测和安全保障,不断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和标准法规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目前已公布L3规模上车、内部测试进展的主机厂还包括广汽、华为、长安汽车、智己、岚图、小鹏汽车、一汽-大众等。 据了解,L3被认为是自动驾驶的“分水岭”,它在责任主体、技术能力和人机关系上实现了从“人主导驾驶”到“系统主导驾驶”的根本性转变。 L3 与 L0-L2 的本质区别在于: L0-L2主要以人类主导,系统辅助。即驾驶员全程掌控,责任明确。 L3为系统主导,人类待命,是有条件自动驾驶,驾驶方式为脱眼、控制主体为系统、责任主体在中国为驾驶员第一责任人(国际上,系统激活期间车企担责,但需要驾驶员接管时责任可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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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龙洲股份 | 002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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