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管“能不能干”,一个管“能赚多少”,两张牌打对了,项目收益才能算得清。
前段时间,发改能源〔2025〕650号和发改价格〔2025〕1192号这两份文件被聊得火热。但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很多人把这两份文件混着谈,甚至搞不清到底谁管什么。
有位做项目的朋友跟我吐槽:“政策看了好几遍,感觉都在说绿电消纳,可拿着去跟企业谈的时候,人家问电价怎么算、费用怎么交,我一下子就卡壳了。”
这恐怕不是个例。650号文和1192号文,看似在说同一件事,实则分工完全不同。今天咱们就把这两份文件讲清楚,这俩到底是什么关系,对你的项目意味着什么。
650号文:给“绿电直连”发身份证
650号文发布于2025年5月,全称《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说白了,它就是给“绿电直连”这个模式正式上户口。
什么是绿电直连?这就像把电从“漫灌”改成了“滴灌”。
以前光伏发的电像水一样汇入电网这个大水库,再统一调度分配。而绿电直连,就是直接从水库修了一条专属“滴灌管道”通到企业,每一滴(度)电都精准流到自家地里,全程不蒸发、不损耗、不走错路。
和我们相关的,有这么几条干货:
第一,投资门槛降低了。民营企业也能参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用办复杂的电力业务许可,按普通项目备案就行。电源和用户不是同一家?签个多年期购电协议(PPA)就搞定。
第二,有两个硬指标,碰不得。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60%,占用户总用电量比例≥30%(2030年后要提到35%)。现货市场没运行的地区,严禁向电网反送电;现货运行的,也只能“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余电比例不超过20%。
第三,电网不得投资专用线路。这条很关键——打破了电网的垄断,企业掌握了建设主动权。
1192号文:给“就近消纳”定价格
1192号文发布于2025年9月,比650号文晚4个月,全称《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注意了,它管的范围更宽——只要是“就近消纳项目”,都归它管。
什么是“就近消纳项目”?1192号文明确定义了三个条件:
一是界面清晰。电源、负荷、储能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电源接在用户侧。
二是计量准确。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各关口都要装表。
三是以新能源为主。这个比例要求和650号文一模一样——60%和30%。
也就是说,绿电直连项目(并网型)天然就是就近消纳项目,但就近消纳项目不只有绿电直连——咱们平时做的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并网后主要供园区内企业使用,也属于就近消纳项目。
两个文件的关系:一个是“路”,一个是“账”
以前做分布式光伏,最头疼的是两件事:消纳受限和收益算不清。
现在,650号文给了新出路,1192号文给了透明账。
650号文管“能不能建、怎么建”、1192号文管“怎么算钱、怎么缴费”。
两个文件落地意味着:
第一,消纳难题有了新解法。以前并网难、弃电多的项目,只要找到合适的单一用户,可以申请转为绿电直连模式,盘活闲置资源。1192号文还要求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提供接网服务,只要比例达标,就能顺利并网。
第二,收益测算更透明了。以前费用结算乱,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算法不统一,收益全靠“猜”。现在1192号文统一了价格机制,减免了部分费用,收益算得清,投资更有底。
第三,多了一条盈利路径。以前主要靠“并网卖电”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现在多了绿电直连这条路——直接对接有绿电需求的企业,签长期购电协议,锁定电价,规避电网收购价波动的风险。
给光伏人的三条实操建议:
第一,先算账,后立项——把1192号文的费用规则吃透,用8760小时仿真测算综合收益,别光盯着度电成本。
第二,严控比例红线——60%和30%是生死线,前期源荷匹配测算一定要做扎实。
第三,看清本地规则——各省配套政策正在密集出台,有的鼓励园区级直连,有的给出口企业开绿色通道,得盯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细则。
十五五的风口已经来了。650号文和1192号文这两张牌,搞懂了是红利,搞混了是学费。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看清规则、算清收益,抓住属于自己的那一波机会。
前段时间,发改能源〔2025〕650号和发改价格〔2025〕1192号这两份文件被聊得火热。但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很多人把这两份文件混着谈,甚至搞不清到底谁管什么。
有位做项目的朋友跟我吐槽:“政策看了好几遍,感觉都在说绿电消纳,可拿着去跟企业谈的时候,人家问电价怎么算、费用怎么交,我一下子就卡壳了。”
这恐怕不是个例。650号文和1192号文,看似在说同一件事,实则分工完全不同。今天咱们就把这两份文件讲清楚,这俩到底是什么关系,对你的项目意味着什么。
650号文:给“绿电直连”发身份证
650号文发布于2025年5月,全称《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说白了,它就是给“绿电直连”这个模式正式上户口。
什么是绿电直连?这就像把电从“漫灌”改成了“滴灌”。
以前光伏发的电像水一样汇入电网这个大水库,再统一调度分配。而绿电直连,就是直接从水库修了一条专属“滴灌管道”通到企业,每一滴(度)电都精准流到自家地里,全程不蒸发、不损耗、不走错路。
和我们相关的,有这么几条干货:
第一,投资门槛降低了。民营企业也能参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用办复杂的电力业务许可,按普通项目备案就行。电源和用户不是同一家?签个多年期购电协议(PPA)就搞定。
第二,有两个硬指标,碰不得。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60%,占用户总用电量比例≥30%(2030年后要提到35%)。现货市场没运行的地区,严禁向电网反送电;现货运行的,也只能“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余电比例不超过20%。
第三,电网不得投资专用线路。这条很关键——打破了电网的垄断,企业掌握了建设主动权。
1192号文:给“就近消纳”定价格
1192号文发布于2025年9月,比650号文晚4个月,全称《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注意了,它管的范围更宽——只要是“就近消纳项目”,都归它管。
什么是“就近消纳项目”?1192号文明确定义了三个条件:
一是界面清晰。电源、负荷、储能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电源接在用户侧。
二是计量准确。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各关口都要装表。
三是以新能源为主。这个比例要求和650号文一模一样——60%和30%。
也就是说,绿电直连项目(并网型)天然就是就近消纳项目,但就近消纳项目不只有绿电直连——咱们平时做的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并网后主要供园区内企业使用,也属于就近消纳项目。
两个文件的关系:一个是“路”,一个是“账”
以前做分布式光伏,最头疼的是两件事:消纳受限和收益算不清。
现在,650号文给了新出路,1192号文给了透明账。
650号文管“能不能建、怎么建”、1192号文管“怎么算钱、怎么缴费”。
两个文件落地意味着:
第一,消纳难题有了新解法。以前并网难、弃电多的项目,只要找到合适的单一用户,可以申请转为绿电直连模式,盘活闲置资源。1192号文还要求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提供接网服务,只要比例达标,就能顺利并网。
第二,收益测算更透明了。以前费用结算乱,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算法不统一,收益全靠“猜”。现在1192号文统一了价格机制,减免了部分费用,收益算得清,投资更有底。
第三,多了一条盈利路径。以前主要靠“并网卖电”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现在多了绿电直连这条路——直接对接有绿电需求的企业,签长期购电协议,锁定电价,规避电网收购价波动的风险。
给光伏人的三条实操建议:
第一,先算账,后立项——把1192号文的费用规则吃透,用8760小时仿真测算综合收益,别光盯着度电成本。
第二,严控比例红线——60%和30%是生死线,前期源荷匹配测算一定要做扎实。
第三,看清本地规则——各省配套政策正在密集出台,有的鼓励园区级直连,有的给出口企业开绿色通道,得盯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细则。
十五五的风口已经来了。650号文和1192号文这两张牌,搞懂了是红利,搞混了是学费。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看清规则、算清收益,抓住属于自己的那一波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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