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6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或42号令)。《办法》作为引导社会使用和消费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以助力国家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举措,在对此前“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制度进行完善和升级的基础上,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使其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一同构成了重点行业用能低碳化的重要标尺。
非电消费首次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目标。2019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证机制通知仅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设定了相应的消纳责任权重,而新的《办法》则将可再生能源消费分为“电力消费”和“非电消费”两种,并针对两类消费设定了最低比重的消费目标。《办法》明确,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以通过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质能非电利用等方式完成。
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计算公式:企业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比重=(企业生产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 企业购入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企业总非电利用能量
由此可以看出,《办法》重点关注的是重点行业非电能源消耗量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意在通过强制规定消耗量的形式为绿氢、绿氨、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绿色能源开拓应用场景,以政策引导下游相关用能行业企业形成稳定需求,为已经建成的相关企业打开销售空间。行业和省级行政区责任两手抓。《办法》为重点行业设定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例目标,为各省设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重点行业方面和2026年6月15日由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的《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中罗列的7大重点行业形成了呼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已经对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未来重点用能行业将主要聚焦工业、建筑和交通等消费侧重点领域。因地制宜设置目标,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办法》提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在设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时要“建立分区域权重增长机制,强化中长期消纳责任权重引导,与各省份新能源利用率做好衔接,区分不同地区对各省份设置权重增长指标。”这一举措统筹考虑了各省份不同的新能源发展格局,不再设置较为统一的消纳责任权重,绿电资源跨省跨区域交易有望受益于这种差异化目标的设置。同时,根据能源局发布的消息,2030年权重指标将随着2026年权重指标一同发布,以强化对行业和各省责任主体的中长期引领。政策层级提升。本次发布的42号令属于四部委规章,而发改委、能源局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807号文)则属于规范性文件,《办法》依据2025年开始实施的《能源法》制定,制度刚性上有所升级,内容上也更加完善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执行情况不及预期、用电量需求下滑、装机量不及预期、市场电价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