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间,中威电子(300270)、胜通能源(001331)均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12月12日开市起复牌。
中威电子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实际控制人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变更为付英波。公司股票自12月12日开市起复牌。
公告显示,收购方济南君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君川”)、济南君川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九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岱科技”)分别受让中威电子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55%有限合伙财产份额、0.0077%普通合伙财产份额,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控制权;同时,九岱科技一致行动人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萌睿思”)协议受让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5%股份。此外,中威电子第二大股东石旭刚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解除双方此前约定的将部分表决权委托至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的安排,由石旭刚承诺放弃其持有的公司2392.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威电子控股股东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公司5147.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付英波能够通过九岱科技和济南君川控制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并通过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控制上市公司,同时收购方一致行动人济南萌睿思持有公司1514.0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权益变动完成后,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2%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变更为付英波。
同日晚间,胜通能源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腾机器人”),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朱冬。公司股票将于12月12日开市起复牌。
公告显示,胜通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及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时,七腾机器人和/或其指定适格第三方拟以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向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七腾机器人将拥有公司44.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持股情况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要约收购上限及承诺预受要约上限计算,实际情况以最终要约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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