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望2025年,商用车行业在政策推动与市场驱动下持续向绿色化、智能化、高效化转型。新能源商用车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为2026年新一轮政策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进入2026年1月,有哪些商用车行业新规将要实施?各地方又有哪些政策进行了调整?
全国政策

三部门:2026年起减半征收新能源车辆购置税
根据2023年6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三部门: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2025年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对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税〔2018〕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交通部:加快建设重卡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
2025年12月上旬,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2025—2027年)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各省建设任务,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通知》强调,要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充、大功率充电设施提升。新建的充电设施应全面采用60千瓦及以上快充设备,其中大功率充电设施占比不少于25%,更新改造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均应采用大功率充电设施。推动国家高速公路网“71118”主通道、主要货运通道沿线服务区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加快建设重卡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

两部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2025年12月1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旨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免费通行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优先、快速通行。《规程》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交通部:发布《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
2025年9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等7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其中《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规定了氢气 UN1049(含液氢 UN1966)道路运输的装备条件以及运输、停放、应急处置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采用长管拖车、罐车、管束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装备进行的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地方政策

北京:2026年2月起全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现场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2025年11月下旬,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收费公路收费站混合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的通告》。2026年2月1日起,全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现场不再提供纸质发票(票据),全部启用电子发票(票据),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通行效率、优化公共服务。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月31日设置过渡期。期间,北京全市收费公路收费站混合车道将并行提供电子发票(票据)和纸质发票(票据),各收费站将陆续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功能。

上海:全面启用省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
2025年12月1日起,上海全面启用省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不再发放纸质标志牌。

海南:发布指引规范货物“混装”出岛
2025年12月15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口海关联合发布《“混装”方式出岛货物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规定在配载装车时,承运人应对海关监管货物、非海关监管货物作合理分区,“混装”运输车辆应经“二线口岸”海关监管通道通行出岛,并接受海关监管。
自2025年12月18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指引》旨在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行便利化水平,规范对通过“混装”方式自海南自贸港进入我国内地地区的海关监管货物管理。

江西:年内出台新一轮低碳运输差异化收费政策
2025年12月12日,江西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明确将于12月底出台新一轮低碳运输差异化收费政策,对进出全省港口码头、铁路场站、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集装箱运输车,满足相应政策要求的分别给予通行费减免、五折、九折优惠,试点实施氢能车辆昌九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江苏: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交通运输
2025年12月中旬,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人工智能 交通运输”行动方案》。《方案》围绕强化核心要素供给、深化场景赋能应用、加强组织保障三个方面部署23项任务,并排出具体任务清单,从行业治理、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智慧港航、运输服务5个方面加速“人工智能 交通运输”创新应用。

福建:规范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服务机制
2025年11月24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福建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服务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规范跨部门联办,完善许可标准,明确核查范围、内容及验算要求,统一对外承诺时限等。《细则》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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