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开年,一系列利好独立储能的政策陆续出台。
国家层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首次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地方层面,内蒙古、广东等10余省份出台了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或补偿政策;新疆、内蒙古等地政策明确独立储能的发电企业身份,为其独立发展进一步扫清障碍......
自2025年初“136号文”提出“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的前置条件”后,配建储能加速“独立”,独立储能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国内独立储能新增装机3543万千瓦,累计装机规模占比为51.2%,较2024年底提高约5个百分点。在2021年,这一数据仅为7%左右。
如今,随着这一大波的利好政策推出,2026年独立储能将迎来更大发展,有望实现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关键一跃,在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中真正承担起独立市场主体的重任。
独立储能迎来大发展时期

所谓独立储能,在指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直接接入公用电网,以独立市场主体身份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协议并接受调度。其所有权和运营权通常集中于单一发电企业、电网公司或大型用户。
与之相对的是共享储能模式。共享储能通常是由第三方投资建设的集中式大型储能电站,除了满足自身需求,主要服务于多个新能源场站或用户,打破了“一对一”的传统模式,转向“一对多”的服务模式。
2026年,独立储能有望迎来大发展,在各个层面都将有更多利好出台。首先是政策支持有望持续加码。
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首次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给予与煤电同等的容量价值认定。容量电价参考煤电标准执行,缓解了独立储能盈利不稳定的痛点,推动其逐步脱离与新能源项目的绑定,实现市场化独立发展。
华夏能源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内蒙古、广东等10余个省份出台了独立储能容量电价或补偿政策。预计在今年,还将有更多省份跟进,这将进一步推动独立储能的发展。
多地政策明确了独立储能的发电企业身份,为其独立发展进一步扫清障碍。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对《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独立储能是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成员之一,并提出独立储能设施充电时作为电力用户参与市场,放电时作为发电企业参与市场。
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就《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规则体系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两大规则体系明确,符合条件的独立储能能够以独立主体身份接受电网统一调度,并可自愿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成都首个独立储能电站邓双独立储能电站
此前,甘肃、江苏、山东等地已经相继出台政策,赋予独立储能发电企业身份,允许其平等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享受与传统发电企业同等的市场权利。随着出台类似政策的省份越来越多,独立储能的市场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广阔。
其次,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新业态的兴起,将进一步为独立储能开辟市场空间。
绿电直连模式下,独立储能可作为绿电消纳的“缓冲器”,衔接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终端用户,解决绿电出力不稳定、供需错配问题。虚拟电厂通过聚合独立储能、分布式光伏等资源,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参与电网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这些新业态的规模化发展将进一步激活独立储能的灵活性价值,丰富盈利模式。

阿特斯盐城大丰储能电站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今年独立储能已经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认可。
华夏能源网注意到,1月22日,阿特斯发行的“财通资管—阿特斯持有型不动产ABS(碳中和)”获上交所受理,这是国内首单以独立储能电站为底层资产的持有型不动产ABS。其底层资产为阿特斯旗下3座位于江苏、甘肃等地的合规独立储能电站,总装机规模超1GW/2GWh。
融资难、融资贵曾制约独立储能规模化发展,而资产证券化的落地,标志着独立储能正式获得资本市场认可。独立储能的资产证券化,既能帮助企业实现资金回笼、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也能为投资者提供低风险、稳定收益的投资标的,有助于打消资本对独立储能投资的顾虑,破解独立储能发展的关键瓶颈。
未来仍需跨越多重关山

虽然独立储能已经走上发展“快车道”,但也需要注意,行业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风光装机将继续高速增长,对独立储能是非常大的挑战。
去年9月,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出,到203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这意味着2026—2035年风光装机年均增量为1.83亿千瓦。去年12月,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2026全年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2亿千瓦以上。
如此庞大的风光装机增量,意味着独立储能需要匹配更大规模与更高调节能力,才能承接海量新能源电力。能否在建设速度、布局密度上跟上风光新能源的步伐,成为独立储能面临的首要挑战。
其次,中国电网建设迎来新时代,对储能配套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一方面,电网投资力度空前。早在2024年,电网投资增速已经超过电源投资,2025年差距进一步拉大。进入2026年,根据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布的投资计划,“十五五”期间,电网总投资规模预计将突破5万亿元,力度空前。
另一方面,电网建设不仅重“量”更重“质”。去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电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从技术等方面提高电网质量以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保障大电网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独立储能的“独立”,主要是相对新能源配储而言,并不意味着完全脱离风光发电和电网建设而放飞自我。相反,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独立储能欲想“独立”,更要与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深度绑定。在目前电网大投资、高质量建设的背景下,电网对独立储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建设分布式独立储能和电网替代型储能;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新型并网主体调控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网源运行协调、安全主动防御、资源市场配置、数智技术赋能的新型电力调度体系,增强电力调度灵活性和适应性,与电力市场运行高效衔接。
当前电网建设正朝着“主网 配网 微网”协同发展的方向迈进,主网需要大容量储能支撑调峰调频,配网与微网则需求分布式、小型化储能的灵活适配。这种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考验着独立储能的场景适应性与系统集成能力。
除此之外,独立储能要想真正“独立”,还要在经济上实现“独立”,能够实现自我造血。
虽然容量电价政策为独立储能建设“托底”,但想要拿到这份工资并不容易。例如,《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将储能电站的顶峰能力与容量电价挂钩,明确规定,容量电价折算比例=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也就是说,要想获得更高的容量电价,储能电站必须能够持续放电4小时以上,而短时储能将被折减。

位于甘肃通渭的全国首个压缩空气与锂电池耦合的储能项目
这意味着,在将来独立储能必须以长时储能为目标,甚至不再以小时为单位,而是朝着“日级”储能的方向迈进。这对当前以锂离子电池为主的独立储能市场形成巨大冲击——锂电池在短时储能上优势显著,但在长时储能场景,成本与寿命存在严重短板。
未来,如何推动锂电池与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长时技术路线的协同发展,实现短时调峰与长时储能的优势互补,破解技术路线适配的难题,将成为独立储能走向成熟的关键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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