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研究
2025年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1]。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此前保险公司购买上述债券持有期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和增值税,而资本利得一直没有免税政策。
评论
恢复增值税对保险盈利的潜在影响较小。1)静态来看,保险公司 8 月 8 日后购买国债所得票息将支付约 6%的增值税,以 10 年期国债为例,当前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在 1.7%附近,这意味着税收带来利差影响约为11bps左右,假设这些影响均由保险公司承担,这一变化短期内将对各家公司盈利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小(不到 1%),后期随着存量债券到期再配置,负面影响会有一定扩大,过往持有国债比例越多、久期越长(到期再配置规模少)的公司受到负面影响越小,但长期来看整体影响幅度仍然不会很大。2)动态来看,新发债券利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新增税负并提供补偿,抵消部分保险公司购买债券的票息收入下降,根据中金固收组的测算,对于 10 年国债而言,理论的增值税税收补偿在 6-11bp,未来真实的补偿可能接近该区间的下沿[2]。3)此外,由于金融债的利息收入也恢复征收增值税,这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债成本有一定程度上升。
保险公司未来资产配置是否会有变化?过往利率下行中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保持了较为持续、稳定的国债配置行为,这来自于负债刚性兑付、长久期属性和资产负债匹配的基本要求以及“资产荒”带来的挑战,同时国债无信用风险等属性带来资本节约等优势,所以我们认为向后若保险负债属性、大环境不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仍然会有稳定的国债刚性配置需求;而对于权益资产方面,保险从国债等资产所获票息收益率下降大概率会降低其对股息率的要求,所以可能会利好红利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