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老旧设备更新改造政策层层递进,评估指南、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到老旧装置改造方案
2025年07月16日,湖南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湖南省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摸底评估工作的通知》(下称《湖南省老旧装置摸底通知》),要求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摸底评估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254号)要求,为进一步摸清老旧装置底数,明确工作标准要求,现开展全省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摸底评估工作。
在此之前,2022年2月,应急管理部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202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2024年6月,应急管理部发布《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5年7月,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我们认为,老旧设备更新改造政策层层递进,作为“成本要素”在化工领域有望重新定价。
我们统计149个化工子行业现有名义产能投产时间数据,我们认为在“反内卷”的背景下,期待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作为新的“成本要素”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我们根据卓创资讯数据,针对149个化工子行业现有产能装置投放时间进行统计,形成5张统计表格。(但在国内,许多老旧装置历经多次改造,很多设备、管线在装置改造过程中已经更换,实际使用时间可能远低于装置运行时间。)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中。根据近期工信部等部委、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政府的摸排方案,我们认为,针对老旧设备的更新改造,不仅在供给端设置了老旧设备更新这一“成本要素”,推动行业供给优化,而通过设备更新改造,提升了企业对新设备的投资,从而在需求端起到投资拉动经济的作用,在供需两端均有出力。在“反内卷”的背景下,期待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作为新的“成本要素”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风险提示:外部因素影响下,政策执行不达预期;安全、环保事故等对化工行业冲击的风险;“反内卷”政策背景下,落后企业面临被淘汰风险。
01
2025年07月16日,湖南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湖南省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摸底评估工作的通知》(下称《湖南省老旧装置摸底通知》),要求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摸底评估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254号)要求,为进一步摸清老旧装置底数,明确工作标准要求,现开展全省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摸底评估工作。
1.1. 评估要求(评估范围、要求)
《湖南省老旧装置摸底通知》摸底评估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30日,石化化工行业主体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超过20年的生产装置。评估包括三项内容:
(一)老旧装置基本情况
包括本地区石化化工老旧装置数量、装置名称和规模、企业排污许可证号、所属行业、生产厂址、是否位于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投产时间、设计使用年限等。
(二)安全评估
评估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 25 大类的 251,252中2521(仅包括焦化企业焦油、焦炉气生产化工产品)、2522、2523;26大类的261,262中2621、2622、2623、2624、2629,264中2641、2642、2643、2644、2645、2646,265,266中2661、2662、2663、2664、2665、2666、2669,268中2684(仅包括合成香精香料)中相关企业。
评估事项。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确定方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等标准文件,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已纳入2024年6月份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对象范围,不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原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计划和要求不变,请应急部门组织填报装置相关信息。
(三)其他评估
评估范围。包括开展安全评估的范围,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8大类的283,29大类的291,292中2921、2929,详见《列入评估范围的国民经济分类代码表》。



1.2. 工作安排(具体工作、截止日期)
(一)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老旧装置台账(7月15日前)
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对《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对象范围进行摸排,填报《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并反馈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发证企业名单,组织《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对象范围外的相关企业填写《基本信息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确保摸清石化化工行业主体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超过20年的生产装置台账清单,于7月14日前将《基本信息表》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
(二)开展装置评估,提出老旧装置评估意见(7月16日—8月25日前)
市州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和文件要求,结合摸底情况,分别提出评估结论和更新意见,于8月8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直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文件要求,自行组织我省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评估,并出具评估结论和更新意见,于8月25日前将评估结论和意见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汇总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国家部委(8月30日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部门结论和意见后,于7月15日前将老旧装置基本信息上报国家部委,于8月30日前将老旧装置评估结果和改造意见上报国家部委。
1.3. 老旧设备更新改造政策层层递进,评估指南、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到老旧装置改造方案
2022年2月23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
2024年3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
2024年6月14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应急〔2024〕49号),提出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标准要求的生产装置;强制退出一批安全风险高的装置和储罐;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改造提升一批在役装置和储罐。
我国部分上世纪建设的化工装置设备已运行较长年限,受限于当时设计建设标准和设备制造水平,一些装置设备长期运行后腐蚀老化,安全保障能力下降,加之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安全风险隐患叠加并进入集中暴露期。《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以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为范围,对企业中近年来排查确定的老旧装置、压力式液化烃球罐和部分常压可燃、剧毒液体储罐,根据产业政策、安全标准、安全风险等情况明确分类治理要求,实现依法淘汰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
2025年7月,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我国化工行业于上世纪8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期,部分上世纪建设的化工装置设备已经运行30年甚至40年以上,存在设计建设标准和制造水平低、长周期运行后腐蚀减薄、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等问题,化工老旧装置设备安全风险叠加并进入集中暴露期。针对设备老化问题,通过一系列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评价技术的研究,可以更科学的识别与评估设备老旧程度并针对性的制定管理措施,推动建立装置老化管理长效机制,以系统性、持续性的方法合理应对设备老化带来的安全挑战。为科学系统识别、评估与管理化工企业装置、设备老化风险,构建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编制了《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4. 各省市自治区过去2年也有开展类似摸排工作和老旧装置淘汰行动方案
不仅是湖南省工信厅开展了老旧装置摸排方案,其他省市也有类似的摸排方案:
2024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区装备制造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针对全区装备制造行业仍在用的老旧设备(装置)情况进行摸底,摸底设备主要是主体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关键参数指标明显落后、数字化改造难度大或实际投产运行超过20年等老旧设备。
2023年8月9日,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苏州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全市2022年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统计底单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51、261-266),或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71),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以上的装置,组织企业对2025年底前到期的在役装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底单,并利用3年的时间,对列入更新改造清单的老旧装置,按照“一装置一策”的更新改造要求,推动企业改造提升。
02
2.1. 化工部分子行业超过20年老旧装置产能统计
我们根据卓创资讯数据,针对149个子行业现有产能装置投放时间进行统计,得到以下五张表。但根据《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在国内,许多老旧装置历经多次改造,很多设备、管线在装置改造过程中已经更换,实际使用时间可能远低于装置运行时间。调研某企业20套服役超20年的装置,共涉及压力容器1968台,其中超20年的压力容器1251台,占比63.57%。这其中安全状况等级1级216台,占比10.98%;2级1557台,占比79.12%;3级195台,仅占比9.91%。其他很多设备也存在类似情况,名义上老旧但实际运行状况良好。针对以上问题,特别是我国缺乏常态化的老化管理机制和综合性评估技术,迫切需要通过老化评估推动装置老龄化过程中老化管控长效机制的形成,规范化工装置老旧程度评估和科学判定装置的淘汰退出,解决单纯采用使用年限作为淘汰退出依据的难题,给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仍然可以安全运行的装置一个合规性出口。





2.2. 老旧装置作为新的“成本要素”,需求供给双向出力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中,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方案》要求: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我们在2024年4月28日发布的行业专题研究《“升级”是化工领域单位GDP能耗降低的主要推动力》中分析到“我们认为,未来化工领域或将围绕:通过设备改造升级工艺降低单位碳排、通过配套绿电冲抵总碳排、提升产业链附加值等方式,在单位能耗和单位碳排方面循序渐进完成目标。”
根据近期工信部等部委、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政府的摸排方案,我们认为,针对老旧设备的更新改造,不仅在供给端设置了老旧设备更新这一“成本要素”,推动行业供给优化,而通过设备更新改造,提升了企业对新设备的投资,从而在需求端起到投资拉动经济的作用,在供需两端均有出力。在“反内卷”的背景下,期待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作为新的“成本要素”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03
3.1. 外部因素影响下,政策执行不达预期
由于国际环境复杂,全球宏观经济可能受到全球不确定事件冲击影响,政策的执行可能会受到外部因素影响而不达目标预期。
3.2 安全、环保事故等对化工行业冲击的风险
安全、环保是化工行业重要的发展红线,而安全、环保事件对化工行业可能带来风险冲击。
3.3 “反内卷”政策背景下,落后企业面临被淘汰风险
工信部发布会提到“实施新一轮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推动重点行业着力调结构、优供给、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工作方案将在近期陆续发布。”在调结构、优供给、淘汰落后产能的背景下,产能落后企业面临被淘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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