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持续数月的家族控制权争议,终于出现转折。拓日新能近日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转来的两份民事裁定书,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已经撤回此前提起的两起诉讼,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这场争议此前从董事会投票,升级到姐弟互相提出罢免,再发展到父母将女儿告上法庭。表面上看,撤诉让公开诉讼暂时停了下来;但从公告披露的内容看,双方只是对股权争议形成了“初步共识”,最终的股权安排仍没有完全公开。
争夺的不是一块普通股权,而是拓日新能第一大股东的控制权。
持股平台 | 家族成员 | 持股比例 | 与拓日新能的关系 |
奥欣投资 | 陈琛 | 53.6% | 奥欣投资持有拓日新能约28.23%,为第一大股东 |
奥欣投资 | 陈五奎 | 23.2% | 父亲,拓日新能实际控制人之一 |
奥欣投资 | 李粉莉 | 23.2% | 母亲,拓日新能实际控制人之一 |
东方和鑫 | 陈嘉豪 | 51% | 东方和鑫持有拓日新能约9.13%,为第二大股东 |
东方和鑫 | 李粉莉 | 39% | 母亲,同时持有第二大股东平台股权 |
东方和鑫 | 陈五奎 | 10% | 父亲,同时直接持有拓日新能约1.92% |
一家上市公司,牵动两个家族持股平台
拓日新能的控股股东是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半年报,奥欣投资持有拓日新能约3.97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8.23%,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奥欣投资内部,陈琛在工商登记层面持有53.6%股权,父亲陈五奎和母亲李粉莉各持有23.2%。另一边,陈嘉豪控制的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拓日新能约9.13%,陈嘉豪在东方和鑫的持股比例为51%。
父母同时出现在两个持股平台中,姐姐掌握第一大股东奥欣投资,弟弟掌握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父亲还直接持有拓日新能约1.92%的股份。四人此前共同被认定为拓日新能实际控制人,这种交叉持股安排也让家庭内部的分歧直接传导到了上市公司治理层面。
从董事会分歧,到父母起诉女儿
公开矛盾在2026年4月底开始显现。4月29日拓日新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陈琛在多项议案中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随后由陈嘉豪控制的东方和鑫提出临时议案,要求在6月3日年度股东会上解任陈琛的董事职务。
东方和鑫给出的理由包括陈琛常年居住海外,难以充分履行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陈琛则以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反击,要求罢免母亲李粉莉和弟弟陈嘉豪的董事职务。由于提案材料存在程序问题,陈琛提出的相关议案最终没有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月25日,争议进一步升级。陈五奎、李粉莉夫妇提起两起诉讼,第一起要求法院确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实际归父母所有,并要求陈琛协助办理变更登记;第二起则要求确认奥欣投资股东会相关决议不成立。
如果父母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变化就不只是家庭财产安排。陈琛名下的53.6%奥欣投资股权,直接关系到谁能控制这个持有拓日新能28.23%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董事席位之争,实际上也就变成了控股平台控制权之争。
股东会先停火,诉讼现在撤回
6月3日年度股东会原本被认为可能成为双方正面交锋的现场,但局面出现变化。陈五奎在会上表示:“她是我女儿,作为父亲,我首先需要检讨。”他还表达了希望保留陈琛董事席位的态度,称双方矛盾没有外界想象得那么大。
最终,东方和鑫提出的解任陈琛董事议案没有通过。同意票约占25.91%,反对票约占73.76%,陈琛继续留任拓日新能董事。这是家族争议第一次明显降温。
9月14日,拓日新能收到实际控制人转来的两份民事裁定书;9月15日,公司披露最新进展。陈五奎、李粉莉已经申请撤回两起诉讼,法院正式裁定准许撤诉。两起案件分别涉及奥欣投资53.6%股权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及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
撤诉不等于法院确认53.6%股权属于陈琛。
法院这次处理的是原告撤回诉讼的申请,并没有对股权实际归属作出实体判决。公司公告也没有披露双方是否重新签订了股权代持、财产安排、一致行动协议或其他内部和解文件。当前能够确认的,只是公开诉讼已经暂时结束,工商登记中陈琛仍持有奥欣投资53.6%股权。
公司还在亏损,家族没有太多时间内耗
这场争议发生在拓日新能经营承压的阶段。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7亿元,同比下降22.28%;归母净利润亏损1.99亿元,而2024年还盈利1079万元。
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4.73亿元,同比下降6.91%;归母净利润亏损5788万元,去年同期亏损602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28亿元,同比增加289.31%。收入和利润仍然没有恢复,但现金流出现了一定改善。
组件业务也出现了一个小幅修复信号。2026年上半年,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业务收入8353万元,同比下降23.72%,但毛利率回到1.63%,同比提高13.79个百分点;出口收入达到2.14亿元,同比增长50.14%,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升至45.16%。
这些变化说明,公司真正需要处理的是订单、出口、组件盈利和现金流,而不是继续把管理资源消耗在控制权争执上。对于一家仍在亏损的光伏企业,股东之间长期公开对抗,可能影响客户、供应商、员工和融资机构对公司稳定性的判断。
公开对抗暂时停下来了,但真正的控制权安排仍要看后续披露。
写在最后
拓日新能这场风波的看点,并不只是“父母起诉女儿”这样的家庭故事。它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家庭成员之间的股权安排,最终牵动了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制权,也影响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治理秩序。
现在,两起诉讼已经撤回,陈琛仍是拓日新能董事,奥欣投资仍然是第一大股东。公司所说的“初步共识”,意味着争议双方已经找到暂时停下公开对抗的方式,但这并不等于所有问题都已经解决。后续是否出现新的股权安排、控制权变化或一致行动关系,仍需等待公司进一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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