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固德威(688390)发布关于调减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前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一
担保方: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昱德新能源”)
被担保方:合肥聚盛乐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聚盛乐阳”)、济南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南昱能”)、霍邱县昱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霍邱昱丰”)、广东聚盛乐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东聚盛乐阳”),上述公司均为昱德新能源的参股公司,且参股比例均为5%。
担保内容:为促进分布式光伏业务发展,昱德新能源参股公司合肥聚盛乐阳、济南昱能、霍邱昱丰和广东聚盛乐阳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中金融机构向上述四家公司选择的供应商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上述四家公司承租该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并向金融机构支付租金,金融机构与上述四家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昱德新能源以其持有的上述四家参股公司各5%股权,为四家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单家公司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2亿元。
(二)担保情况二
担保方:昱德新能源
被担保方: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
担保内容:担保方式一:为租赁合同项下终端用户向金融机构支付租金等款项的义务,承担保证金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二:为租赁合同项下终端用户向金融机构支付租金等款项的义务,承担差额补足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与金融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和差额补足协议,金融机构与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昱德新能源负责完成前期市场推广、租赁物的施工安装、发电并网等日常运维工作,并收取一定的运维服务费用。昱德新能源通过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金及提供差额补足,承诺保障金融机构在前述情形下与终端用户开展的所有租赁合同项下的固定租金权益的实现。
(三)担保情况三
担保方:昱德新能源
被担保方:符合租赁光伏分布式发电产品及服务条件的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
担保内容:如出现保障发电量对应之电费收入未能及时足额收取的情形,昱德新能源以运维风险金垫付承租人不足部分,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业务模式:昱德新能源将建设完成、并网投产的电站销售给浙银金租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再以经营性租赁的方式将电站出租给承租人。昱德新能源负责承租人的筛选、推荐工作,并负责收集承租人、电站用房所有权人的基础资料、协助完成《租赁合同》等文件的签署,同时昱德新能源为租赁合同项下电站提供运维服务。为确保运维服务正常履行,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按照设备价款的一定比例缴纳运维风险金。
二、调减担保额度概述
(一)担保情况一
原股权质押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现全额调减为0元,终止昱德新能源针对合肥聚盛乐阳、济南昱能、霍邱昱丰、广东聚盛乐阳四家参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全部股权质押担保额度,不再承担对应质押担保责任,相关股权质押担保义务全部终止,后续将协同各方完成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本次全额调减上述全部担保额度,系相关参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已全部落地结清,对应债务本息全部清偿完毕,金融机构主债权结清,对应股权质押担保责任灭失,担保责任终止,原审批担保额度无继续存续必要。
(二)担保情况二
原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现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因昱德新能源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生变化,终端用户作为承租人的合作模式已不再展业,上述部分担保额度未实际使用,故进行调减。
(三)担保情况三
原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现全额调减为0元,终止昱德新能源针对承租人的全部担保额度,不再承担对应担保责任。金融机构与昱德新能源的合作模式,因实际开展过程中发生变化,金融机构变更承租人租金还款方式,租金还款方式变更后,昱德新能源无需再承担上述差额补足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11.76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92%,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2.48%;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97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7.74%,占经审计总资产的8.46%;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6.67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20%,占经审计总资产的7.08%;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4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3%,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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