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为期4年的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若报道属实,本次批复正式确定了中央财政奖补的承载主体,标志着3月启动的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由申报遴选转入组织实施。我们认为,“十五五”期间氢能行业有望迎来产业化加速。看好政策落地对工业用氢、绿色氨醇、制氢装备及燃料电池汽车等环节的推动作用。
▍事件:
五大城市群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正式获批,奖补政策由制度设计转入组织实施。根据氢云链微信公众号,2026年8月15日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5个城市群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期为4年。若报道属实,该批复进一步从地方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两方面明确工作要求
1)地方层面,各城市群需按照已上报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地方奖励资金,加快推进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和加氢站建设等四张清单,并通过年度自评和绩效管理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2)资金层面,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需按规定及时拨付,重点用于降低用氢成本并向终端产品消纳环节传导;对于试点进展不及预期或地方奖励资金未及时到位的城市群,中央可视情况扣减或暂停奖励,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等其他用途。我们认为,继3月发布的申报通知后,本次批复正式确定了试点主体,最高80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框架正式进入执行阶段。政策带动下,氢能行业有望迎来产业化加速。
▍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转向综合应用,城市群协同逻辑进一步强化。
上一轮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河北、郑州等5个城市群,政策重点集中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关键零部件技术突破及车用氢气供应。新一轮试点则进一步覆盖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和加氢站建设等四类清单,并承接3月政策提出的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及创新应用等多元场景,政策支持范围由以交通领域为主拓展至工业与交通综合应用。此外,从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跨省、跨地区组合方式看,新一轮试点更加突出资源地、装备制造地与终端消费地之间的跨区域协同,有望探索绿氢制取、转化和消纳相衔接的产业组织模式。
▍强化地方统筹与资金拨付约束,意在提高项目协同和政策传导效率。
本轮试点城市群更加分散、涉及氢能产业环节更多,政策通过事前申报即明确分工、以实际用氢规模核算奖励和年度评价等机制,来约束潜在重复建设和低效投资。另一方面,本轮政策增加批复后的资金预拨安排,本次批复又进一步要求中央及地方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并将地方资金不到位与中央奖励扣减或暂停挂钩,有望缩短财政资金向项目建设和终端消纳传导的链条。随着具体项目和资金逐步落地,产业链受益维度有望由政策预期进一步延伸至设备订单放量、项目建设加速等方面。
▍风险因素:
地方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落地不及预期;中央及地方奖励资金拨付节奏不及预期;试点年度考核结果及实际奖励金额低于预期;工业用氢项目建设及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不及预期;氢能关键装备降本速度不及预期;氢能项目安全运营风险。
▍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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