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
600866 |
-1.05%
|
最新:7.56
开盘:7.63 昨收:7.64 |
开盘%:-0.13%
振幅%:2.88% 换手%:3.45% |
最高:7.77
最低:7.55 量比:0.52 |
总市值:126 亿
流通值:84 亿 成交额:11 亿 |
公司概况
星湖科技是一家在IPO受益板块、国企改革板块、广东板块、食品行业板块及社保重仓板块均有涉及的上市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生产以及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业务板块
食品添加剂
星湖科技是国内唯一生产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的上市公司,其呈味核苷酸系列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此外,公司还拥有全球最大的肌苷和利巴韦林生产基地,多个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列。
氨基酸生产
作为全球第二大氨基酸生产基地,星湖科技在氨基酸领域拥有显著的市场地位。公司通过实施氨基酸技改项目,进一步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生物医药产业
星湖科技积极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拥有一个国家一类新药阿德福韦酯,并已通过国家药监局的审批。此外,公司还持有安泽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7%的股权,涉足冻干人用狂犬疫苗的研发与生产。
市场表现与动态
星湖科技股票在市场上表现活跃,近期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展示了公司的稳健运营和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此外,公司股权质押情况稳定,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总结
星湖科技作为一家涉及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生产及生物医药产业的上市公司,凭借其独特的业务布局和稳健的市场表现,赢得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升级,星湖科技有望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星湖科技:股东铁小荣拟减持不超过3%
星湖科技:子公司肇东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1.67亿元,在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公司厂区内就现有场地进行技术改造及新增相应设备设施,实施3500吨核苷、核苷酸产品技改项目
星湖科技:合计持股18.71%股东伊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铁小荣拟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2%
【广新生物揭牌并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签约】5月23日,广新生物智造技术创新(深圳)有限公司在深圳举办揭牌仪式。据悉,广新生物注册成立于2023年9月,由广新集团旗下的星湖科技和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投资1.5亿元设立。按照规划,广新生物将以合成生物学、微生物组学等工业菌种智能选育技术为核心,强化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究,推进生物技术产业进步。近期,广新生物还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共建联合实验室、推进成果转化与项目孵化。(证券时报)
星湖科技:伊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1%。
【星湖科技今日涨0.25% 二机构净卖出1.84亿元】星湖科技今日涨0.25%,成交额29.55亿元,换手率35.91%,盘后龙虎榜数据显示,沪股通专用席位买入3401.53万元,二机构净卖出1.84亿元。
星湖科技:根据持股5%以上股东伊品集团和铁小荣的回复,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5月7日、5月8日、5月9日),伊品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53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2%;铁小荣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3%
【星湖科技:根据持股5%以上股东伊品集团和铁小荣的回复】星湖科技:根据持股5%以上股东伊品集团和铁小荣的回复,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伊品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53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2%;铁小荣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3%
【星湖科技新设生物技术子公司】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广东星湖伊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闫晓林,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企业总部管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星湖科技全资持股。
【星湖科技:拟投建60万吨玉米深加工及配套热电联产项目】四月二十二日晚,星湖科技(600866)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投资建设一个玉米深加工和相应的热电联产项目,生产各类小品种氨基酸,每年产量达11.5万吨。该项目总投资额为37.12亿元,其中热电联产项目投资约为10亿元。因为国家正在推行豆粕减量政策,小品种氨基酸在饲料中的应用不断上升,并且市场需求也在逐步增长。
【星湖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不签署相关文件 结合资本市场现状拟终止定增事项】10月24日晚间,星湖科技(600866)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闫小龙和闫晓林因对发行价格不满意,未签署相关文件,导致未能按时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承销总结文件的报送。考虑到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计划。闫小龙和闫晓林表示,对《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但由于本次发行确定的价格低于伊品集团方的股东预期,未达到其对价格的要求,认为这对上市公司原股东的利益产生了影响,因此不同意本次发行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