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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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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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38
开盘:2.42 昨收:2.41 |
开盘%:0.41%
振幅%:3.32% 换手%:2.54% |
最高:2.45
最低:2.37 量比:0.84 |
总市值:35 亿
流通值:34 亿 成交额:14 亿 |
公司概况
金通灵是一家专注于通用设备制造的企业,致力于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作为上市公司,金通灵在股市中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股市表现
截至最新数据,金通灵的股权质押总比例为17.27%,质押总股数为2.57亿股,质押总笔数为8笔。这些数据反映了金通灵在股市中的融资活动和股东结构。
财务情况
关于金通灵的具体财务数据,如市盈率、市净率、总营收、净利润等关键指标,目前暂无最新详细披露。投资者需关注其定期发布的财务报告以获取全面信息。
业务领域
金通灵深耕通用设备制造领域,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生产能力。其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为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总结:
金通灵作为通用设备制造行业的佼佼者,在股市中展现了一定的实力。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其股市动态、财务情况以及业务领域的发展,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关键词:金通灵, 股市表现, 财务情况, 业务领域。
【美尚生态、金通灵两案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12月31日电,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再增两例。今日晚间,深圳中院、南京中院分别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经投资者服务中心申请,美尚生态、金通灵两案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此前证监会曾表示,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深圳中院、南京中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投资者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发布两案公开征集公告,如接受到50名投资者授权委托后,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今天两家法院分别发布了特别代表人权利诉讼登记公告,两个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记者 闫军)
【面临刑事追责 金通灵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12月27日晚间,金通灵公告,检察机关对公司及季伟、袁学礼等6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股票一案已经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材料,案件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因财务造假,金通灵此前已受到行政处罚,并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日前还被提起民事诉讼并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如今又面临刑事起诉。分析人士表示,立体化追责在金通灵一案中充分体现,进一步凸显了监管部门对于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一追到底的态度,也再次为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上证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问:近期我们关注到,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别就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将依法分别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作为监管机构,对此如何评论?答: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证监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12月20日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
【强化全链条追诉 多部门联动严打财务造假】美尚生态和金通灵12月16日晚间相继发布涉普通代表人诉讼公告,释放出相关部门严打财务造假、加大民事追责力度的最新信号。除面临民事追偿外,两家公司此前均因其相关文件虚假记载事项遭到行政处罚。上述情况表明,全方位立体化追责财务造假力度不断加大。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目前公告涉案金额较低,但随着符合条件投资者的加入,诉讼金额料大幅增加。在法治供给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多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不敢造假、不能造假、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有望加快形成。(中国证券报)
【金通灵:股东季伟将被司法拍卖3219.93万股】金通灵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季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3219.93万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59%,占公司总股本的2.16%。本次拍卖将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季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金通灵:全资子公司签署1385.6万元EPC总承包合同】金通灵公告,全资子公司江苏运能与江山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能公用签署《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空气站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本合同系《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热中心一期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的扩建项目,合同总价(含税)为1385.6万元。
【金通灵: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金通灵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未进行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申志刚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树军作为公司董秘,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申志刚、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重拳打击金通灵财务造假 深交所首开注册制下中介机构“资格罚”】5月14日,金通灵造假案涉案的多家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收到深交所“罚单”。其中,华西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实施6个月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2名保荐代表人、3名签字会计师被实施1年至3年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记者注意到,本次是注册制下深交所首次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将影响两家中介机构在全市场的在审项目和执业服务。这距离今年4月底深交所对晶宇环境开出深市首单IPO“资格罚”,间隔不到两周时间。“资格罚”接连出炉的背后,是持续释放的严监管信号。新“国九条”明确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
【涉金通灵财务造假案被罚,大华公开道歉全面整改】5月1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江苏证监局向大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大华在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未能勤勉尽责,依法对大华所及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大华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自觉接受各监管机构、企业客户及社会各方的监督,并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在全所范围内组织深刻反省。
【因涉金通灵连续6年造假 大华所遭暂停业务6个月】5月13日电,记者获悉,大华所被江苏证监局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5月10日至11月9日),事出上市企业金通灵。大华所已向服务的客户发函,告知上述行政处罚情况。相关前期罚单显示,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自2023年以来,大华所的相关罚单多达22张,今年以来的罚单为6张。今年以来(截至5月13日),已有46个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IPO项目终止或中止,其中因撤回材料的终止项目多达12个,中止项目有34个。(记者 高艳云)
【华西证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华西证券:因公司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华西证券:收到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4月12日电,华西证券公告,公司涉嫌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江苏省证监局拟对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
【金通灵:生产的氢燃料电池空压机目前已正式试用】金通灵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 公司生产的氢燃料电池空压机目前已正式试用,并已开展销售推广工作,主要试用的客户群体涉及整车厂家及为整车配套发动机系统、电堆等燃料电池相关产线方面的制造厂商。该事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金通灵: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计划增持不低于458万元】2月2日电,金通灵公告,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458万元(含本数)。
【金通灵:2023年预亏3亿元—4亿元】金通灵(300091)1月26日晚间发布了2023年的业绩预告。预计该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将亏损3亿元至4亿元,而去年同期的亏损金额为3.13亿元。
【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通灵(300091)1月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证监局认为,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以及监事、财务部部长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金通灵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1月20日晚,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金通灵,公告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多家子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公司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超11亿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超4亿元;2019和2020两年则为虚减收入和利润。为此,包括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助理等在内的多名董监高均领到处罚。
【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1月20日电,金通灵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江苏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等处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金通灵: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遭证监会立案】金通灵(300091)6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6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金通灵: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金通灵:季维东拟减持不超过1.32%
【因计提大额减值导致业绩变脸,多家上市公司被交易所问询】包括三丰智能、精研科技、金通灵等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因预计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2年业绩变脸或亏损扩大而被交易所问询。对此,多位专家表示,资产减值准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可靠性,但一次性计提大额商誉或其他减值准备存在“财务洗澡”嫌疑,对此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证券日报)